下列关于类的说法,错误的是( )。
构造函数不能声明为虚函数,但析构函数可以。
函数参数如声明为类的引用类型,调用时不会调用该类的复制构造函数。
静态方法属于类而不是某个具体对象,因此推荐用 类名: 方法(...) 调用。
不管基类的析构函数是否是虚函数,都可以通过基类指针/引用正确删除派生类对象。